
各有关服务外包企业、机构: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相关要求,国家服务外包业务资金申报项目须于4月30日前上报有关部门。因时间紧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于4月24日(星期四)下班前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www.fwwb.gov.cn)网站上完成服务外包业务网上申报数据及信息填报工作,并确保数据准确、上传材料清晰。
二、请于4月28日(星期一)下班前将与网上申报相对应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并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具意见后,按要求装订,报送至省商务厅服贸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3101房),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咨询:佛山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陈丽霞,电话:0757-63323362
各区经贸局:南海区经贸局:陈晓仪 0757-86293691
禅城区经贸局:郭亮 0757-83280848
顺德区经贸局:何海芬 0757-2283567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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