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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珠府办函〔2020〕104号)有关规定,《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市级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公众可在线提交或直接反馈给牵头单位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邓仁丽,电话:18818656078,邮箱:690891192@qq.com。

  附件:1.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征求意见稿)

     2.《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珠海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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