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征求意见)》
发布:2024-11-29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珠府办函〔2020〕104号)有关规定,《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市级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公众可在线提交或直接反馈给牵头单位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邓仁丽,电话:18818656078,邮箱:690891192@qq.com。
附件:1.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征求意见稿)
2.《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珠海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