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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智标委关于征集国家标准预研及立项计划的通知

全国智标委关于征集国家标准预研及立项计划的通知

 

各委员、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专家:


为推动实施《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和《“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国家标准立项的有关要求,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6)(以下简称“全国智标委”)持续开展国家标准预研及立项计划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1. 围绕“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要求,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标准体系的标准项目

  2. 智慧城市、智慧社(园)区、智能建筑、数字家庭场景下智能硬件技术要求和系统集成互操作性、数字化管理平台与信息安全、绿色节能与可持续发展、新技术应用与创新、提升居民体验和服务质量的标准项目


二、申报范围


  1. 基础通用类标准

  2. 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相配套的专业类标准

  3. 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专业类标准

  4. 前瞻性、引领性的科技成果转化类标准

  5. 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6. 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


三、申报要求


  1. 立项选题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 立项选题应符合全国智标委业务领域

  3. 申报单位应对标准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前期研究,与现行国家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四、申报材料


  1. 填写《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各栏目内容应完整、详实

  2. 编制《推荐性国家标准草案(模板)》(附件2),应明确标准文本的主要章节,并起草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


五、申报程序

   1. 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采用随时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全国智标委秘书处原则上每季度末汇总并组织审查工作

   2. 请申报单位将附件中的申报材料填写完毕后将word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uwenlong@icfw.com.cn

   3. 全国智标委秘书处审核汇总后,向主管部门汇报,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启动相关标准立项程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801046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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